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
省委“六條意見”內容
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
一、要改進調查研究,到基層調研要深入了解真實情況,總結經驗、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指導工作,向群眾學習、向實踐學習,多同群眾座談,多同干部談心,多商量討論,多解剖典型,
二、要精簡會議活動,切實改進會風,嚴格控制以中央名義召開的各類全國性會議和舉行的重大活動,不開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會,未經中央批準一律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活動和慶祝會、紀念會、表彰會、博覽會、研討會及各類論壇;提高會議實效,開短會、講短話,力戒空話、套話。
三、要精簡文件簡報,切實改進文風,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
四、要規范出訪活動,從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發合理安排出訪活動,嚴格控制出訪隨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資機構、華僑華人、留學生代表等到機場迎送。
五、要改進警衛工作,堅持有利于聯系群眾的原則,減少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不得封路、不清場閉館。
六、要改進新聞報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會議和活動應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進一步壓縮報道的數量、字數、時長。
七、要嚴格文稿發表,除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公開出版著作、講話單行本,不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
八、要厲行勤儉節約,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有關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規定。
六 項 禁 令
1、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各地各部門要大力精簡各種茶話會、聯歡會,嚴格控制年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單位之間不搞日慰問活動,未經批準不得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單位之間、單位內部一律不準用公款送禮、宴請。各地都不準到省、市機關所在地舉辦鄉情懇談會、茶話會、團拜會等活動,已有安排的,必須取消。各級黨政干部一律不準接受下屬單位安排的宴請,未經批準不準參與下屬單位的節日慶典活動。
2、嚴禁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各地各部門各單位一律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級部門贈送土特產,包括各種提貨券。各級黨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層調研等收受下屬單位贈送的土特產和提貨券。各級黨政機關要嚴格紀律要求,加強管理,杜絕在機關收受和分發土特產的情況發生。
3、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 商業預付卡。各級領導干部一定要嚴格把關,嚴于律己,要堅決拒收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嚴禁利用婚喪嫁娶等事宜借機斂財。
4、嚴禁濫發錢物,講排場、比闊氣,搞鋪張浪費。各地各部門不準以各種名義年終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違反規定印制、
發售、購買和使用各種代幣購物券(卡);不準借用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準用公款組織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國(境)旅游等活動;不準違反規定使用公車、在節日期間公車私用。
5、嚴禁超標準接待。領導干部下基層調研、參加會議、檢查工作等,要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執行。
6、嚴禁組織和參與賭博活動。各級黨員干部一定要充分認識賭博的嚴重危害性,決不組織和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中共江蘇省委“六條意見”
一、 認真學習,統一思想。中央作出“八項規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的堅定決心,為全黨做出了表率。這對于我們黨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省委、省政府負責同志要帶頭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堅決執行,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精神上來,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實際效果取信于民。
二、切實改進調查研究。省委、省政府領導同志每年拿出不少于 30天的時間,圍繞重大工作部署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研,每年撰寫1—2篇有深度的調研報告。改進調研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多到“老、少、邊、山、庫、窮”地區,多進車間、進社區、進校園、進村入戶,選擇典型蹲點調研,解剖典型;多進行一些不打招呼的隨機性調研;堅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簡化接待,不集中或輪番到一個地方去調研,減輕地方負擔。
三、嚴格落實“三短一簡”。嚴格清理和審批各類會議活動,不開不解決實際問題的會議。必須召開的會議要嚴格控制規格、規模和時間,省直部門召開的全省性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時間不超過1天;各類專題會議不超過半天;各類電視電話會議控制在1小時以內,特殊情況不超過一個半小時。實行“無會月”制度。嚴格控制文件簡報數量、規格和篇幅,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積極推行電子內網辦公。嚴格控制領導講話時間,以省委、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省性工作會議,原則上只安排1位領導同志講話,時間不超過1小時,提倡即席講話。從嚴控制事務性活動數量。未經省委、省政府批準,不在市兼職的省領導不出席各類剪彩、奠基、掛牌、頒獎等活動,不出席各類表彰會、研討會、報告會、博覽會和檢查、評比、競賽、紀念、節慶等活動,不為各類紀念物、建筑物、出版物等題詞、題字、作序,不為一般業務性會議和專業性活動發賀電、賀信。元旦、春節期間,黨政機關之間一律不搞走訪拜年活動。
四、嚴格規范新聞報道、出訪活動和警衛工作。領導出席會議和活動,根據工作需要、新聞價值、社會效果決定是否報道。 需要報道的,按照精簡務實的原則,簡化職務稱謂,進一步壓縮數量、字數和時長,有的可刊播簡短消息,有的只報標題新聞。不刊發側記、特寫、綜述等,領導同志下基層調研考察,地方不層層安排記者隨同采訪,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原則上每年因公出訪不超過1次,且不安排同期出訪;其他省委常委原則上一個任期內因公出訪不超過2次或兩年內出訪不超過1次;副省長按年度計劃統籌安排。每個團組人員不得超過6人。每次出訪不過3個國家,時間不超過10天。接待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警衛工作,嚴格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執行。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擴大安全保衛范圍、提高警衛規格。
五、厲行勤儉節約。繼續從嚴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省領導參加會議活動和調研,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不準到邊界、高速公路路口、車站、碼頭迎送。接待要簡約、儉樸,不張貼、懸掛和顯示歡迎標語,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娛活動和旅游觀光;不安排超規格套房、
不配高檔生活用品;不接受各類紀念品和土特產,不安排宴請,盡量安排自助餐,自助餐也要注意節儉,不準上高檔菜肴。外出調研、考察、開會,提倡集中乘車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抓好督查落實。省領導要帶頭執行各項規定,以身作則、身體力行、率先垂范、抓好落實。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意見作為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納入部門目標考核范圍。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每年聽取一次執行情況匯報。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執行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注意抓典型,定期督促檢查,通報執行情況,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理。堅持接受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民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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